一、計畫目的:
近年來國民健康意識抬頭,對於食品安全日益注重,因應食品法規的修訂調整,食品檢驗需求與檢驗項目逐年增加,臺東縣政府為鼓勵本縣產業落實產品品質提升,協助業者強化自主管理機制,與在地產業共同為食品安全盡最大的努力,特訂定本計畫。
二、申請資格:
依公司法、有限合夥法或商業登記法設立於本縣之公司、有限合夥或商業;或依法於本縣辦理稅籍登記,且經主管稽徵機關核定之小規模營利事業。
三、補貼項目:
針對生產原料到經過各式加工製程及現場調理的半成品或成品等檢測費用補貼,項目如下:
(一)營養標示檢測費用
(二)農藥殘留檢測費用
(三)動物用藥殘留檢測費用
(四)重金屬檢測費用
(五)食品添加物檢測費用
(六)微生物檢測費用
(七)真菌毒素檢測費用
(八)其他汙染物質及毒素檢測費用
四、補貼期間及額度:
補貼自111年1月起產業食品安全檢測費用(日期依檢測報告日期認定),每家業者最高新臺幣2萬元,預計補貼100家。
五、申請時間:
自111年7月1日起至111年11月30日止(或經費用鑿時截止受理申請 )。
六、申請方式:
檢附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文件(附件一)向本府財政及經濟發展處申請。
(一)收件人:臺東縣政府財政及經濟發展處
(二)收件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山路276號
(三)文件包裹上請註明:「申請產業食品安全自主管理輔導計畫」
七、審查:
(一)由本府財政及經濟發展處辦理書面審查,審查通過後逕予撥款。
(二)經書面審查有資料短缺或資格不符者,應於本府通知7日內補正,逾期未補正,即視同放棄申請。
八、注意事項:
(一)申請本計畫補貼項目如已獲其他政府機關相同補助者,不得申請。
(二)如申請人有虛報不實情事,或有其他經本府認定不符合補貼情形者,得撤銷或廢止其補貼,並追回已受領之款項。
(三)有任何問題,請來電089-321180、089-321190吳小姐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