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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縣110年度直轄市縣(市)節電夥伴節能治理與推廣計畫-社福團體及弱勢家庭節能補助辦法

  • 日期:111-02-16
  • 資料來源:財政及經濟發展處

臺東縣110年度直轄市縣(市)節電夥伴節能治理與推廣計畫

社福團體及弱勢家庭節能補助辦法

壹、計畫目的

臺東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依據「臺東縣110年度直轄市縣(市)節電夥伴節能治理與推廣計畫」辦理所轄社福團體及弱勢家庭進行節能改造補助,特訂定「臺東縣110年度直轄市縣(市)節電夥伴節能治理與推廣計畫」辦理社福團體及弱勢家庭節能補助辦法(以下簡稱本計畫)。

貳、補助對象

一、社福團體:

經社會福利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設立之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及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法、老人福利法、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及社會救助法等社會福利相關法規,經縣市政府主管機關許可設立之社會福利機構。

二、弱勢家庭:

公告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獨居、身障、急難家庭及邊緣戶等弱勢族等群。

參、節能改善申請書申請時間

自公告日起至111年4月30日止。

肆、執行方法:

透過弱勢省電計畫,與社會處、當地村里長以及在地弱勢關懷團體共同評估,首要針對社福團體及弱勢家庭進行節能訪視,調查單位對象內用電狀況、盤點耗能設備以及用電習慣之調查,藉此提出用電行為的改善、建議。並評估節能訪視戶其冷氣、冰箱、燈具等耗能情形、使用現況、年限評估,針對冷氣及冰箱使用超過10年以上以及經常照明使用區域優先汰換,並教導其正確使用、保養方式及節能作為,預計輔導弱勢家庭100戶、社福團體10家,補助弱勢家庭50戶、社福團體10家(視經費補助狀況)。

伍、補助經費及計畫改善項目

一、社福團體:

補助二分之一之燈具汰換費用;額定總冷氣能力每0.1 kW補助新臺幣250元,每台冷氣以9.3 kW為限,每台補助金額最高為新台幣23,250元;電冰箱容量每公升補助新臺幣10元,每台電冰箱以800公升為限,每台申請總額度不得超過新臺幣8,000元,每案不得逾新臺幣伍萬元,預計補助10案,補助經費為新臺幣伍拾萬元。

二、弱勢家庭:

補助二分之一之燈具汰換費用,每具補助新台幣800元為上限;額定總冷氣能力每0.1 kW補助新臺幣250元,每台冷氣以4 kW為限,每台補助金額最高為新台幣10,000元;電冰箱容量每公升補助新臺幣10元,每台電冰箱以800公升為限,每台申請總額度不得超過新臺幣8,000 元,每案不得逾新臺幣壹萬元,預計補助50案,補助經費為新臺幣伍拾萬元。

陸、弱勢省電計畫申請流程

欲申請補助之單位(家戶)提交申請書,資格審核無誤後,進行現勘覆核改善項目。主管機關核發同意補助核定函後,由申請單位(家戶)完成設備改善並提交完工報告書,經審核單位查驗無誤後,再辦理補助經費撥付事宜。無風管空氣調節機及電冰箱需完成廢機回收作業,並提交拆解處理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