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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有非公用不動產過戶(贈與、買賣、繼承)換約申請書表

  • 日期:110-12-01
  • 資料來源:財產管理及開發科

1.原租約。
2.受讓人身分證明文件(身分證影本、戶口名簿影本、戶籍謄本、法人附法人登記證明文件影本及代表人資格證明影本,以上證件擇一檢附)。
3.權利移轉證明文件(房屋稅籍證明書)。
4.繳納最近一期租金收據。
5.繼承人戶籍謄本。(被繼承人除戶及繼承人現戶戶籍謄本)
6.繼承系統表。
7.完稅證明書。
8.繼承拋棄證明或分割協議書。
9.繼承人印鑑證明書。
※上述文件影本皆需加蓋申請人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