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書。2.原租約。(遺失者另填寫切結書及加附印鑑證明書)3.最近一期繳納租金收據。4.土地登記簿謄本及地籍圖謄本。(本筆及土地週邊四鄰皆檢附)5.都市計畫分區使用證明。6.地上房屋所有權證明文件。7.承諾書。8.申請人身份證明文件。9.印鑑證明。※上述文件影本皆需加蓋申請人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