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處共設置:
處長一名、副處長一名,及財務管理科、菸酒管理科、財產管理及開發科
、庫款支付科、產業發展科、工商管理科共六科。
目前正式員額編制:
一、財務管理科設置科長一名、科員四名、辦事員一名。
二、菸酒管理科設置科長一名、科員三名。
三、財產管理及開發科設置科長一名、科員四名、辦事員一名、書記一名。
四、庫款支付科設置科長一名、專員一名、科員三名、辦事員二名、工友一名。
五、產業發展科設置科長一名、科員二名。
六、工商管理科設置科長一名、科員二名、辦事員二名。
職掌及業務介紹:
處長
綜理有關財政、支付、菸酒、財產管理、產業開發及工商管理等事務。
副處長
輔佐處長督導各項財政事務。
財務管理科
(一)會編年度總預算
(二)辦理墊付款
(三)協助行政罰鍰入庫執行
(四)辦理各項規費法制及其入庫執行
(五)各項憑證抽查繳庫結存彙報
(六)縣庫調度及債務管理
(七)會辦各項歲出入經費
(八)協助稽徵稅捐、中統及縣統稅設算及分配
(九)會同開闢其他自治財源
(十)檢查代庫,健全庫務
(十一)核編收支月報表供施政
(十二)會同審查災害預備金動支情形
菸酒管理科
(一)綜理菸酒抽檢、稽查私劣菸酒及宣導相關法令暨財經處消保等相關業務
(二)綜理執行違反菸酒管理法罰鍰及扣押物之銷毀案
(三)綜理商品標示法相關業務
(四)綜理離島免稅購物商店同意許可招標及履約管理
庫款支付科
(一)辦理本府及所屬機關學校集中支付業務 。
(二)協助預算控制,嚴密財務管理 。
(三)稽核工作績效,確保庫款安全 。
(四)辦理公款收納及支付 。
(五)辦理薪資發放及所得稅扣繳申報。
財產管理及開發科
(一)辦理縣有財產產籍管理 。
(二)縣有基地租金徵收及使用補償金收繳 。
(三)辦理非公用財產出租、標租或讓售、標售 。
(四)處理縣有土地占用問題 。
(五)督導各機關學校財產管理。
(六)辦理縣有財產報廢物品拍賣。
(七)辦理公有房舍屋頂太陽光電標租履約。
產業發展科
(一)本縣產業政策及計畫之整合。
(二)統合產業發展招商計畫。
(三)統合產業投資輔導及獎勵資源之提供與利用。
(四)經濟部地方產業發展基金補助與輔導。
(五)深層海水產業發展招商與輔導之相關事項。
(六)統合輔導業者辦理投資、融資業務。
(七)工業策進與中小企業輔導業務。
(八)推動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業務。
(九)工商業人才培育業務。
(十)重大投資計畫單一窗口。
(十一)會議展覽服務業發展業務。
工商管理科
(一)工業、礦業及商業行政管理業務
(二)工廠設立、變更、歇業登記業務
(三)商業設立、變更、停業、歇業登記業務
(四)消費者保護業務
(五)電子遊戲場業設立登記核准發證事項
(六)公平交易法業務推行及宣導
(七)公有零售市場及攤販管理
(八)加油站、加氣站申設及管理業務
(九)液化石油氣業務
(十)電氣承裝業管理
(十一)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及用電場所登記
(十二)自來水承裝業管理
(十三)自來水及簡易自來水業務
(十四)再生能源推廣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