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申購期間:自民國109年12月19日至110年2月1日止,為期45日。請依其標售公告及標售手冊內載明之規定,檢齊應備書件,備妥與密封,以掛號信件於受理期限前(郵戳為憑)郵寄61399朴子郵政第056號信箱(朴子郵局地址:嘉義縣朴子市光復路46號)。二、園區產業用地之標售條件、程序、標示、價格、用途、使用限制、容許引進之產業類別及其他相關事項,詳載於其標售公告及標售手冊內容,有關標售手冊請至嘉義縣政府全球資訊網(http://www.cyhg.gov.tw)→縣府訊息→縣府公告下載。